人体本身是一个整体,但又是可分为各个局部的整体。
从钢琴弹奏动作上分析,掌关节、腕关节、肘关节、肩关节等,都是具有相对独立活动机能的局部.由此,即 有手指动作、小臂动作、大臂动作等等.
当我们分别训练、加强各个局邵的动作机能的时候,是在做分解动作的练习。当弹奏中是以某一局部为主要动 作部位时,也是在运用分解的原理.
分解的意义就在于明确哪里是动作的主导部位。这既是训练技术的需要。也是演奏中的需要。
不懂得分解,就不能有效地训练技术。比如,在手指独立练习中,如果不知道、不做到以掌关节动作为主导, 而是用手腕、小臂代替,那就无法训练出手指的独立能力。(本文由斯坦博爵钢琴钢琴厂家提供)